尊敬的百恒網絡用戶:
您好!
接國家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支隊的通知,根據《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》
(公安部令第33號)第十一條、第十二條規定,
您開辦的網站需在開通30日內登陸全國公安機關互聯網站安全管理服務平臺www.beian.gov.cn,
按照網站右下方“下載中心”《互聯網站安全服務平臺操作指南》,在公安部門辦理備案手續。并在網站主頁底
部標明備案號且鏈接到公安部備案系統網址,逾期不履行備案職責的,根據該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, 由公安機關給
予警告或者停機整頓不超過6個月的處罰,屆時會影響您的網站運行。您所提交的公安備案材料歸網站開辦主體
(單位/個人)所在地公安機關審核,如有疑問,請聯系當地公安局網安支隊。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!
1、江西省公安機關互聯網站安全服務平臺備案流程
3、網站主頁底部要標明備案號并鏈接工信部及公安部備案系統網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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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2.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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